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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食品标签的注意事有哪些?

所属分类: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 2021-11-30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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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签“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是要求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附着或结合牢固的粘贴、打印、模印或压印在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但是,说明产品特征、产品特点、食用方法等吊牌或说明物,如葡萄酒的产地吊牌、调味品的使用手册、植物油的推荐用法说明等可与食品分离。

标签的规范性要求:

陕西食品标签“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毒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文字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利用文字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是指利用食品标签的内容是消费者对食品的真实属性产生错误的联想,因采用热收缩膜包装而导致字号图形等的改变,不属于这种情况。

1.标签使用文字的要求

(1) 食品标签“可以同时使用拼音和少数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于相应汉字”。其中“拼音”是指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是指蒙语、藏族和满语等语言文字,拼音必须与汉字同时使用,并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少数民族文字必须与汉字同时使用,但对大小无要求。汉语拼音拼写时应遵循《汉语拼音方案》。

标签使用文字的要求

(2)食品标签“可以使用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

2.字高与标签面积

预包装食品标签.大表面面积大于35c㎡ 时,强制性标识内容的文字和数字的字高应大于等于1.8cm,.大表面面积大于10c㎡ 但小于35c㎡ 时应当按GB7718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性内容,但免除字高要求;.大表面面积小于10c㎡ 时,可以只标示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且免除字高要求。

3.食品添加剂的标示  配料表应当按照食品添加剂在GB2760中的通用名称如实标示,但不强制要求建立“食品添加剂项”。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GB2760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

4.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标示

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是指不能再完整的标签上另行加贴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也不能在原标签上补印日期或任意更改已有的日期,可以用整个食品标签以不干胶的形式制作,包括“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等日期内容,整个不干胶加贴在食品外包装上。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如只标示有保质期和.佳食用日期,企业可根据进口预包装食品上标示的保质期和.佳食用日期正确计算出生产日期并标示在产品标签上。

5.进口食品标签的标示

进口预包装食品不强制标示产品标准代号和质量(品质)等级。如果标示了产品标准代号和质量(品质)等级,应确保真实、准确。GB7718-2011规定进口食品免除标示生产许可证编号,但仅限于进口食品无需重新分装的情况。如在国内破坏全部包装后裸露进入生产线重新分装成的,需要标示分装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但仅破坏储运包装后分装或组装的,可以不标示分装(组装)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